怪癖

Blog界最近刮起了一阵“怪癖”风,查了查源头,来自台湾的Anais Lee。看来这场风暴的猛烈程度,连Anais都始料不及。我也未能幸免,被BobSnow传染。游戏的规则如下,

开始游戏的人出一个题目,在自己的blog上写下答案,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,在文末附上这五个人的连结,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“哈哈!你被贴了。”(哈哈是我自己加的)。这五个被tag到的人,在自己的blog注明(并附上连结)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来的题目(这时候“引用”功能就很好用),然后写下答案,再去贴另外五个人。如此继续下去。From:Anais Lee

怪癖,古怪的、与众不同的癖好。说实话,要从自己身上一下子找出五个怪癖还真有点难度。顺着Trackback往上翻,看了很多朋友怪癖,基本上英雄所癖略同,哈哈。我那些怪,也就不足以为怪了,说说无妨。

  1. 有点小左撇。还善未到达真正左撇的最高境界,不会用左手写字,也不会用左手拿筷子。当然这些都是后天影响的,如果在儿时老师允许我用左手写字,老妈准许我用左手拿筷子,那估计如今我又多了一个外号。现在想想老妈当年还是教子有方,不然现在我每每应酬饭局,右手边便要空出一大块,而左手边难免就要发生碰撞事故了。至于后天没得到限制的便发挥了出来。比如,发短信时,左手按手机;唱K时,左手拿麦;喝水时,左手扶杯;切牛排时,左手持刀,等等太多了。
  2. 喜欢电子书。和传统印刷的书本相比,我比较喜欢电子版的图书。首先,电子书藏书可以更多。我硬盘里有专门一个分区用来放书,这就相当于一个电子图书馆。装不下的书就刻成碟,DVD-R容量可不小。其次,电子书阅读起来比较方便。无论到那里,只要带上笔记本,就可以随时享用。此外,我还不喜欢传统书本的油墨味,在环保油墨和绿色印刷还未普及前,书香从某种程度上对身体来说是种毒气。
  3. 收集充值卡。这种卡收集的人不多,很多人用完后都一扔了之。我当时也是觉得一时好玩才开始收集。这种卡不占空间,存放起来比较容易。比起收集酒瓶、玻璃品方便多了。其次不需要花钱,不像邮票那样需要不断的金钱投资。还有无风险,这卡本生就不值钱,还怕它会贬值不成?现在的卡也比较规范,发行商都会按照时间、样式给每张卡编号,这点也有利于收藏。我集的种类比较多,移动、联通、铁通、小灵通、IC、201卡都有。没时间去细数,估计有上千张了。当然其中很多都是来自朋友们的馈赠。
  4. 睡前洗头。这个癖好早在初中就养成了。洗头洗澡都放在睡觉前,一定要洗得干干净净才上床。特别是洗头,好像从来都没放在白天洗过。这个习惯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我枕头的换洗率大大降低。
  5. 不吃猪肝。从生下来就不喜欢吃这东西,加之小时候有被老妈强逼我吃到吐的惨痛回忆,所以从此谈肝色变。

终于凑齐了五个怪癖,看来我还不算是太怪的人。按照游戏规则,接下来就要把游戏传递下去。下面五位,请接招吧~

笑意盈心左手璇璇恩奇星星

13 Comments

  1. 星星
    Posted September 4, 2005 at 4:21 am | Permalink

    好象是六个哦

    Jamie回复:

    你是第六个,是不是想不写啊!^_^

  2. Jamie 阿峻
    Posted September 4, 2005 at 4:26 am | Permalink

    大家随意,可以不写~ just a game!

  3. 笑意盈心
    Posted September 4, 2005 at 4:54 am | Permalink

    看来我做你老姐还真“游刃有余”哈,那左撇和不吃猪肝居然我也是!特别是那不吃猪肝,我们一家三口全是!所以哪天你上我们这儿来,猪肝是不用怕的,铁定不上席,哈哈!这招我先接着,闲时慢慢玩。

    Jamie回复:

    这叫,不是一家人不吃一家菜。^_^  老姐动作真快啊!我还没去你那,你就已经飞过来了~

  4. 星星
    Posted September 4, 2005 at 5:07 am | Permalink

    我正在写啊~~

    Jamie回复:

    嘿咻~嘿咻~

  5. 星星
    Posted September 4, 2005 at 5:51 am | Permalink

    我写 完拉

  6. 抛物线
    Posted September 4, 2005 at 8:53 am | Permalink

    [emot]coolsmile[/emot]done!
    http://free6.e-168.cn/paowuxian/rizhi.php?b_id=10

    Jamie回复:

    马上去看看~

  7. snow
    Posted September 4, 2005 at 9:13 am | Permalink

    阿俊好就没有上网了~~~~
    还上学吗~~~

    Jamie回复:

    恩!前段时间在上班,没时间悠闲地上网~

  8. handleft
    Posted September 4, 2005 at 11:09 am | Permalink

    糟糕,我也被帖了

    Jamie回复:

    我Gtalk开了一下午,硬没见你上线,本来还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呢。

  9. 嘉扬妈
    Posted September 4, 2005 at 11:12 am | Permalink

    今天的宵夜:青椒炒猪肝、猪肝煲汤、猪肝盖码炒河粉,你一个人全吃了?我们只好喝点小啤酒算了。

    Jamie回复:

    我趁你们不注意偷偷地把菜单上的“肛”换成了“肉”,嗯呐!这顿宵夜吃得可真爽啊~

  10. handleft
    Posted September 5, 2005 at 1:18 am | Permalink

    阿峻,我已经给你做了引用通告,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你这里没有显示出来,我已经接招了~
    网址是:http://www.onekey.com.cn/user1/15/archives/2005/695.html

    Jamie回复:

    我发表日志的时候也通过引用通告链你,结果也失败了~ 不管了,去看看你的先~!

  11. ggbaby
    Posted September 6, 2005 at 4:50 am | Permalink

    呵呵,先前看到也有朋友在玩这个~
    没想到峻峻也玩啊~

    吼吼,偶很喜欢吃爆猪肝,哈哈~

  12. 笑意盈心
    Posted September 9, 2005 at 1:07 am | Permalink

    阿峻:http://www.yyxyyx.com/xihablog/blogview.asp?logID=88#commtop 除了看怪癖,还得请你看我加的评论中对于操作步骤的理解与讲述对否。

    Jamie回复:

    嗯!利马飞奔过去~

  13. 思思
    Posted September 9, 2005 at 4:02 am | Permalink

    哈哈,我喜欢书的油墨味,觉得是清香啊。就算有毒又如何。。。

    Jamie回复:

    思思,多吃黑木耳(食用菌)、猪血、新鲜果汁、豆类、海藻,可以解毒。哈哈~

One Trackback

  1. [...] 有理由相信很多blogger玩过这个游戏,或者,这个游戏的变种版(话题接龙游戏)。这个游戏发端于2005年8月,台湾一个名为Anais Lee的blogger在自己的blog上写下了自己生活中的五个怪癖,并点名了另外5个blogger参与。要求是:这五个blogger做到两点:一、书写自己的五个怪癖;二、点名另外5个blogger参与。(这个游戏不知道为什么anaislee已经删除了原始日志,但从这个blog的这篇日志中还可以见到一些端倪) [...]

Post a Comment

Your email is never published nor shared.